油葡萄(山桐子)全产业链专家

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 (2018~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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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理位置
贵州省简称“ 黔” 或“ 贵”,位于我国大西南东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毗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东西长约595 千米,南北相距约509 千米。全省国土总面积176167 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84%。
二、地形地貌
贵州省位于云贵高原东部,隆起于四川盆地、广西丘陵盆地和湘西丘陵之间,地势西部最高,中部次之,向北、东、南三面倾斜。西部海拔1600~2800 米,中部海拔1000~1800 米,东部海拔100~800 米。全省以高原山地居多,大娄山脉由北东向贯穿黔北,是我省北部屏障;苗岭山脉横亘中部,为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的分水岭;武陵山位于东部,由湘蜿蜒入黔;乌蒙山高耸于西部,由云南延伸入黔。
三、气候
贵州省气候舒适宜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丰富、雨热同季。大部分地方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降水量1100 毫米~1300 毫米,受季风影响降水多集中于夏季。全年日照时数约1300 小时,无霜期为270 天左右,阴天日数一般超过150 天,常年相对湿度在70%以上。
四、水文
贵州省河流处在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上游交错地带,河流数量较多,长度在10 千米以上的河流有984 条。全省水资源十分丰富,水资源总量1046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962 立方米。
五、土壤
贵州省林地土壤有6个土类、13个亚类。其中,属于地带性分布的土类有高原黄棕壤、山地黄棕壤、黄壤和红壤,属于隐域土的岩成土有石灰(岩)土和紫色土等。此外,还有少量山地灌丛草甸土。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贵州省下辖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毕节、铜仁6 个地级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黔东南苗族侗族、黔南布依族苗族3个自治州及贵安新区;共设7个县级市、54个县、11个民族县、15个市辖区和1个特区,共88个县级单位;共有1262个乡(镇)、134个街道办事处、208个民族乡;辖2016个社区居委会、16747个村。全省国有林场105个。

二、人口与民族贵州省共有49个民族,世居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满族等16个。2017年末常住人口35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47.52 万人、乡村人口1932.48 万人。

三、经济发展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540.8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20.7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439.6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080.42 亿元。全年财政总收入2650.02 亿元。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80 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69 元。四、交通、通讯状况截止2017 年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833 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162000 公里,铁路营业里程3270 公里,内河航道里程3661公里,机场个数10 个。贵州省2016年获批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运行,省、市(州)两级481个运用系统迁入“云上贵州”。



第三节 森林资源状况


一、林地资源

根据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结果,全省林地面积15557.5 万亩。森林覆盖率55.30%,森林面积14613.2 万亩,活立木蓄积52451.7 万立方米,森林蓄积52186.1 万立方米。详见附表1。1. 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公益林 5287.5 万亩(2012 年界定面积 5140.49 万亩),其中:国家一级公益林669 万亩,国家二级公益林4618.5 万亩;地方公益林4822.5 万亩;商品林5447.5 万亩。2. 按权属分国有林地面积682.6万亩,其中:国有林场面积555万亩,其他国有单位面积127.6万亩;集体林地面积14874.9万亩。3.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0019.8万亩,竹林地229.2万亩,疏林地61.3万亩,灌木林地4482.7万亩,未成林造林地462.2万亩,苗圃地2.7 万亩,迹地44.9万亩,宜林地254.7万亩。

二、乔木林资源

全省乔木林地10019.8万亩,蓄积52186.1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为5.2立方米/亩。1. 按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3961.6万亩,蓄积11760.9万立方米;中龄林面积3138.4万亩,蓄积16754.0万立方米;近熟林面积1742.3万亩,蓄积12801.5万立方米;成熟林面积988.1万亩,蓄积9018.8万立方米;过熟林面积189.4万亩,蓄积1847.8万立方米。2.按起源分天然林面积4207.4万亩,蓄积17481.6万立方米;人工林面积5812.4万亩,蓄积34704.5万立方米。3. 按优势树种划分马尾松(组)面积2386.6 万亩,蓄积15297.3万立方米;杉木面积2245.4万亩,蓄积15344万立方米;其它软阔树种组面积1294.2万亩,蓄积4741.9万立方米;其它硬阔树种组面积741.2万亩,蓄积2933.9万立方米;阔叶混交树种面积673.5万亩,蓄积3031.8万立方米;柏木面积425.2万亩,蓄积1388.3万立方米;云南松面积254.4万亩,蓄积1346.1万立方米;青冈面积243.2万亩,蓄积987.8 万立方米;华山松面积218万亩,蓄积1142.4万立方米;柳杉面积215.7万亩,蓄积1277.3万立方米;桦类面积214.4万亩,蓄积656.3万立方米;枫香面积175.8万亩,蓄积790.9万立方米;白栎面积124.5万亩,蓄积317.6 万立方米;麻栎面积119.2万亩,蓄积333.7万立方米;其它树种面积688.5万亩,蓄积2596.9万立方米。4.按郁闭度等级分低郁闭度面积1295.8万亩,蓄积2514万立方米;中郁闭度面积5340.8万亩,蓄积24924.6 万立方米;高郁闭度面积3383.2万亩,蓄积24744.4万立方米。

三、森林资源培育潜力较大

贵州森林类型多样,物种丰富,具备培育优质高效森林的林地、树种等天然禀赋。现有坡度35度以下,土层40厘米以上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面积324.8万亩,石漠化严重坡耕地等可造林面积624.3万亩,通过集约人工栽培,可有效扩大森林面积、进一步增加森林覆盖率。现实林分中单位蓄积小于3.3 立方米/亩的面积3652.4万亩,占36.45%,单位面积蓄积在3.3~6.6立方米/亩的面积3308.7万亩,占33.02%,全省每亩蓄积在6.67立方米以上的乔木林面积3058.8万亩,占30.53%,全省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于6 立方米/亩的全国平均水平的面积6415.4万亩,占64.03%。生产实践证明,经过科学合理抚育及改培的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可增加20~40%。研究实验表明,长期坚持、科学务实、不失时机地开展森林抚育经营,调整优化森林采伐利用方式,每亩桉树工业原料林蓄积量达到20立方米,每亩杉木速丰林蓄积量达到25立方米,每亩乔木林年均生长量达到0.67立方米以上,与我省现有乔木林每亩单位面积蓄积平均仅为5.2立方米,每亩年均生长量仅0.34 立方米相比,森林质量提升空间很大。


第四节林业生产经营概况


一、林业产业依托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种质资源优势,我省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林业产业实现了全面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省林业产业发展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运作模式,以113 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为带动,重点推进木竹浆纸一体化、人造板、竹木复合材料、家具制造等木竹精深加工。2017年底全省林业产值达2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4.8%。

二、主要林产品截止2017 年底,我省商品材采伐量165.18万立方米,大径竹采伐量3835.67万根,小杂竹采伐126.66万吨。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242.68万吨,其中:森林食品(主要有竹笋干、食用菌等)6.01万吨、森林药材(主要有杜仲、银杏、黄柏等)5.68万吨、木本油料(主要有油茶籽、核桃等)16.8 万吨、林产工业原料(主要有油桐籽、松脂等)10.55万吨。在木竹加工方面,锯材产量93.7万立方米,木片、木粒加工产品17.33 万立方米,人造板102.17 万立方米,其他加工材4.99万立方米。


第二章 建设的重要意义

贵州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国家储备林重要组成省份,储备林建设利国利民利林,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第一节建设的重要性


一、维护我国木材安全的基础保障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木材安全与生态安全密切相关。我国木材生产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木材自主供给能力弱,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同时,木材消费刚性增长,供需缺口持续扩大,对外依存度超过50%,加之原木贸易受限,资源配置难度加大,木材安全风险相当突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必须立足国内,提高自身木材供给能力,走出一条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科学指导和推进新时代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 年)》,贵州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国家储备林建设重要组成省份,用全国1.84%的国土面积完成全国3.7%的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我省的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我国木材安全的基础保障。

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具体实践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指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试验重点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与修护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机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产业,推行绿色消费,建立先进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机制。国家储备林建设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满足人民对优质木材产品多样化要求的重要手段,是践行绿色金融制度的典型示范,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具体实践。三、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的重要支撑

全面保护天然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把“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作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将全国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根据全省最新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天然林面积280.50万亩、占全省乔木林面积的41.99%,蓄积17481.63 万立方米、占乔木林蓄积的33.50%。贵州省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但由于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低,木材产量不足,偷砍盗伐林木时有发生。如果木材供给问题不根本解决,天然林资源就不能保全。因此,在立地条件较好的适宜地区,大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的国家储备林建设,有效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天然林“保得住、可持续”,是为全面保护天然林提供可靠的资源支持和保障。

四、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举措

贵州地处长江和珠江水系上游分水岭地带,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但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生态修复难度很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把贵州定位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担当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多彩贵州,为全省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的重要使命。国家储备林建设,以探索森林经营方案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及建设多功能森林为目标。是推广新模式、试验新技术、研究新机制,打造引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有效举措。

五、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脱贫攻坚是我省近期头等大事。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扎实抓好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地生根,开展包括“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在内的“六大扶贫攻坚战”。贵州既不沿边也不沿海,也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山区省份,地理位置特殊。林区群众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先天条件,决定了林业脱贫攻坚和林农致富奔小康的希望在山、出路在山、致富在林。贵州林业承担着打好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使命。国家储备林的建设,选择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一体,融生态产品、林产品供给于一身。科学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才是农村、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六、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

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我省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最大短板。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培育乡土和珍贵树种,调整木材供给结构,持续满足我省木材基本需求;挖掘森林生态文化服务价值,推动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快速发展;有效运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我省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突破口,有效带动绿色产业的迅速崛起,让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七、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抓手

由于受造林投资和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我省森林质量较差。全省乔木林平均每亩蓄积为5.2 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6 立方米的87%;每亩蓄积量低于全省平均值以下的占57.06%。由于林分质量低,林地生产力远未发挥出来。森林采伐消耗的四分之三为中小径材,木材直接经济价值低。我省每亩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仅4200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相当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40%。国家储备林布局精准,主要选择水光热等自然条件好、具备综合条件的地区为重点,结合适地适树开展乡土珍贵树种经营和长周期储备,统筹协调综合布局国有林场等承储主体,做到因地制宜、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通过借鉴国家储备林示范省份的经营模式,科学应用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技术、中幼林抚育技术及近自然经营等可持续森林经营技术,实施间伐、修枝、补植、施肥等抚育或改培措施,重点培育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林分,提高木材产量和质量。同时,结合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建成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提升生态服务价值。

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工程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解决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焕发国有林区林场生机活力的重大举措。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要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和效益,既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又加快推进林区林场振兴。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有利于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构建森林生态屏障,提升乡村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有利于大力发展林木培育、加工、制造和森林旅游等产业,促进规模集约经营,提供更多创业增收致富平台,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打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生态景观,提高乡村整体品质和面貌,留住乡愁,留住韵味,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



第二节建设的机遇条件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创造了根本条件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和林业建设。习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2013 年、2015 年、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明确要求。2018 年国家林业局编制并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 年)》。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关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对贵州提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要求。为加快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中央批准我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并向其他地区提供可供借鉴、可推广的经验。省委省政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根据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对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起着关键作用。这既为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储备林建设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二、创新林业投融资模式,创造了特殊条件

深入贯彻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增加绿色金融供给等政策机遇,贵州省林业创新投融资机制不断推进。贵州省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达成合作意向,明确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本将全面支持贵州林业改革发展。贵州省林业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开发性金融林业合作领导小组,确保尽快推出适合林业改革发展的金融产品,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保障国家储备林建设利用金融资本顺利推进。

三、速丰林基地建设,创造了基础条件

速生丰产用材林是在一定发展阶段,为满足木材需求,通过政策规划和先进技术应用集中连片种植经营的短轮伐期中小径级用材林。从70 年代起,我省按照“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的要求,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建设速生丰产林1000 万亩。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以松、杉、桉、竹等制种、育苗、定向培育和可持续经营模式趋于成熟,形成运用市场经营机制与工程建设模式相结合的发展机制。速丰林基地为进一步调整树种结构、建设优质高效多功能的国家储备林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四、国际林业合作项目实施,创造了重要条件

自1986 年开始,我省成功申请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援助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世界银行贷款“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项目、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中韩合作修文县石质荒漠化土地造林绿化示范项目、中德合作贵州省集体林区森林经营与社区发展项目、欧洲投资银行贷款贵阳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项目共7项国际林业合作项目。外资无偿援助折合人民币1.5 亿元,贷款2.7亿元,完成营造林289 万亩。通过外资项目的引进,特别是连续三期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的实施,高标准用材林平均公顷蓄积量170 立方米。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体系,规范了技术规程、标准和管理办法,探索了人工林项目管理模式。一是组织管理协调高效,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二是计划管理科学务实,实行“两上两下、上下结合”的计划管理;三是质量管理全面严格,搞好造林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严把选地关、种苗关;四是严格执行项目造林技术模型,合理选择树种;五是资金管理严谨规范,围绕资金使用、管理和回收等环节,实行报账、内外监管和还贷准备等“借用管还”管理制度;六是科技推广有效落地,建立中央、省、县三级科技推广与培训组织机构,围绕提高项目建设科技含量,对科技支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监测与评价;七是环境管理详实周密,造林生产严禁割灌、全垦,推行原生植被保留措施和沿等高线作业,营造多树种混交林,采用生物手段防治病虫害;八是实行评估监测和绩效评价管理,项目前评估、项目中监测、项目后评价,使项目风险降到最低。全省营造林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等水平大幅度提升,培育了一大批工程管理人员,锻炼了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为国家储备林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第三节建设的初步成效


一、划定了国家储备林

为构建国家木材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原国家林业局安排,根据《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贵州省制定了《贵州省2014年国家储备林划定方案》、《贵州省2014年国家储备林划定实施细则》。结合全省资源状况,优先选择地方积极性高、自然条件优越、中近成熟林资源丰富、有大径级材培育经验、交通相对便利、科技支撑能力强的国有林场为承储主体,2014年共划定国家储备林80.08 万亩。

二、实施了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2014~2017 年,贵州省分别在习水县土河国有林场、黎平县花坡林场、岑巩县国有林场等地累计实施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3.04 万亩;在黎平县国有石井山林场、普安县国有普白林场、织金县桂花林场等地,累计实施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12.23 万亩。同时,2010~2017 年,全省累计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583.38 万亩。

三、开展了绿色金融创新

2017 年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多方达成了银政合作共识并出台了信贷支持政策;2017 年12 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国家林业局、贵州省政府在北京共同签署《全面支持贵州林业改革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下一步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信贷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融资方案,为全方位支持贵州林业改革发展积极提供资金与智力支持;2018 年7 月,贵州省金融办发布《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聚焦“十大生态修复工程”、“十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等林业产业,完善林业基础设施等,持续深化林业绿色金融改革,将绿色金融融入到林业生产发展以及林业资源抚育、流转、交易、收储、赎买等各个环节,实现林业生产经营各领域各环节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各乡镇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林业生产周期贷款全覆盖,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授信全覆盖,力争到2020 年,林业贷款金额和户数实现大幅度增长。

四、制定了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

国家储备林建设综合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手段、数字化装备,推进大型营造林工程系统化管理,建立高标准、高质量、多功能森林为目标的国家储备林培育、经营和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贵州省林业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年度施工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种苗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档案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初步建立起以契约管理、代储代管为核心,权责明晰、机制创新、持续经营的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制度。


第三章 木材供给分析

木材是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材料,是提高人民美好生活品质的重要产品。当前,我省木材消费持续增长,省内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进口受限外购木材压力增大,木材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第一节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

贵州省森林资源虽然持续快速增长,森林覆盖率在全国仅处于中等水平,但是与福建、江西、浙江等南方森林资源富集的省份相比,森林资源总量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均森林面积为4.4亩,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亩),但仅为世界平均水平(9亩)的48%;且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区位,担负着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使命,较大部分森林禁止采伐,只有不到一半的森林面积支撑着人民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森林资源面临巨大的压力。从分布上看,贵州省的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在东南部、东部和南部,森林覆盖率均在60%以上,而中部、西部、西南部的森林覆盖率则较低,在40%~50% 之间,中部的贵安新区仅为26.09%。森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不利于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整体推进。

二、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近年来,贵州省虽引进科学经营森林的理念,加大了森林经营投入,但由于受造林投资和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大多数森林经营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片面追求森林面积扩张的基本面未得到改变。全省森林蓄积量虽然在量上呈增长之势,但森林质量仍亟待进一步提高,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5.2立方米/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立方米/亩。森林面积中,连续分布面积大于1500亩的森林较少,全省森林小班平均面积不足45亩,森林破碎化严重。林地质量等级Ⅰ级的林地极少,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三、森林资源结构失衡

从龄组结构看,我省乔木中幼龄林比例较大,占70.86%,而近成过熟林面积仅占29.14%。用材林大径级组越来越少,小径级组株数比例75.3%,大、特大径级组2.3%。从树种结构看,乔木林优势树种(组)中,面积比重最多的马尾松、杉木面积合计4632万亩,占全省乔木林总面积的46.23%;蓄积合计3.06亿立方米,占乔木林总蓄积的58.71%。树种过于单一。从采伐结构看,全省用材林可采面积仅占16.6%,可采蓄积仅占27.4%。中小径材采伐消耗量达到75%。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主要依赖外购或进口。

四、森林经营和质量有待提高

贵州省国有林地面积为618.9万亩,仅占林地面积的3.98%;而集体林地面积为14938.5万亩,占96.02%。集体林相对较为分散,而且个别集体林地的界线不清、纠纷不断,又加之大部分林农文化知识偏低,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缺乏森林经营意识和必要的森林经营技术,森林抚育、补植补造等经营措施比较滞后,森林采伐利用仍以轮伐、皆伐等粗放经营为主。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珍贵种苗供应严重不足,路网密度处于很低水平,严重制约了森林培育经营。



第二节木材产品消费持续增长


一、木材刚性需求持续增加

木材作为绿色、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的环境友好型材料,广泛运用于造纸、建筑、装修、家具制作及矿产挖掘等方面。近年来,我省年均木材消耗量约1200万立方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消耗量迅速增长。预计到2020 年,我省常住人口数量3600万人,按世界每年人均木材消耗水平0.64立方米的80%计算,木材需求将超过2304万立方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32号),我省2020年可采伐森林蓄积总量1010万立方米,折合木材677万立方米,仅可满足全省23.38%的木材需求量,缺口达1627万立方米,占70.62%,随着人民美好生活对木材需求的持续增长,我省木材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

二、天然林全面停伐,木材供应缺口增大

我省现有天然林资源4207.5万亩。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停止长江上游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4年以来,根据中央安排部署,我省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每年减少天然林木材近80万立方米,约占同期省内木材消费的6%,加大了我省木材供需缺口。

三、外购木材成本日益加大

2016年,我国原木进口量4872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3倍,锯材进口量3153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加了7倍多。至2020年,全国木材缺口2.5亿立方米以上,原木进口量将达8200万立方米,锯材进口将达5200万立方米,折合进口木材达1.8~2.0亿立方米。受国际木材交易限制影响,我国原木进口阻力增大,各种挑战增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增加到400余种,全球先后有86个国家限制或禁止珍贵和大径级原木出口。部分国家采取绿色壁垒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或反倾销诉讼,加大对我国木材和木质制成品进出口限制,珍贵树种和大径级原木进口存在断供风险。我省是烟、酒和水泥生产大省,每年需从省外购进大量纸张和纸浆;年生产煤炭超1亿吨,需从省外调入坑木材20万立方米以上;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我省对珍贵木材需求也持续增加。由于全国木材供需不平衡,对原木进口依赖性较大,省外木材自给尚且不足,导致我省外购木材形势日益紧张,购入成本日益加大。


第四章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求为主要任务,以投融资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台乘贷、项目管理、合理布局、持续经营,建设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多功能的国家储备林,将国有林场建设为国家储备林示范窗口,为推进贵州林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林业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改善供给。坚持产业定位,顺应市场需求,建设集约高效、结构合理的国家储备林工程,大力培育发展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藏木于林、藏富于林,增强优质木材培育、储备和生产能力。

——突出重点。以森林资源集中、管理机制相对完善、具备一定技术基础、可持续经营的全省105 个国有林场作为重点区域,建成以木材储备为主,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等为辅的具备多功能和综合效益的国家储备林示范工程。

——创新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合力,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信贷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林业实体经济。探索森林资源抵押、担保、入股等政策。

——分类施策。选定现有林划定一批,培大培优;在立地条件好的地块新建一批,扩大规模;全面停伐休养一批,保育储备。坚持长中短周期相结合,以短养长;坚持一般树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相结合,调整结构。

——示范引领。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设多功能森林。推广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机制,打造引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工程。


第三节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

(4)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

(5) 《森林防火条例》(2008);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的通知》(中发〔2015〕25号);

(9)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的通知》(林规发〔2016〕88号);

(10)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通知》(林规发〔2018〕33号);

(11)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

(12) 《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

(13) 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加快珍贵树种繁育的意见》(黔林种发〔2013〕322号)。

二、相关规划

(1)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 《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3) 《贵州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

(4) 《贵州省林业发展区划》;

(5) 《贵州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6) 《贵州省十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0年)》;

(7) 《贵州省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

(8) 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成果。

三、规程规范

(1)《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4) 《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5)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6) 《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导则》(LY/T2118-2013);

(7) 《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LY/T2787-2017);

(8) 《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



第四节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为2018~2035年。分3个阶段实施,近期为2018~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第五节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国家储备林建设,运用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合作模式,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科学技术,着力培育储备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适当发展工业原料林,大力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基本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森林群落。结合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多元化经营,构建以木材储备为主,功能多样、效益综合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3000 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500 万亩、现有林改培1500万亩、中幼龄抚育1000 万亩)。至规划期末,每年蓄积净增加量2029 万立方米,实现全省木材供给总量平衡、结构优化、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战略目标。

二、分期目标

近期(2018~2020 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 1000 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100 万亩、现有林改培500 万亩、中幼龄抚育400 万亩)。以105 个国有林场、14 个深度贫困县及20 极度贫困乡镇和发展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或建设单位为重点,建成木材储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特色小镇、森林人家相结合的国家储备林示范区和脱贫攻坚实践区。有效运用现代森林经营技术模式,不断增加速生丰产林木材产量,大力提高乡土树种木材质量,逐步优化珍贵用材树种结构,基本建立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体系。至2020 年,每亩平均蓄积达6.3立方米,森林蓄积净增1238 万立方米,期内采伐(含间伐)林木蓄积总量928 万立方米。

中期(2021~2025 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 1000 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200 万亩、现有林改培500 万亩、中幼龄抚育300 万亩)。重点打造营林专业技术团队,从资金筹集、产品设计、技术承包、联合销售等关键环节帮助集体林经营者,逐步建成以木材储备、森林人家、林下经济相结合的国家储备林推广区。有效借助专业团队,进一步提高乡土树种木材质量,不断提高珍贵树种比例,探索新时代多功能森林营运模式,完善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体系。至2025 年,每亩平均蓄积达8.5 立方米,森林蓄积净增3436 万立方米,期内采伐(含间伐)林木蓄积总量4181 万立方米。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 1000 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200 万亩、现有林改培500 万亩、中幼龄抚育300 万亩)。重点以地方公益林和国家二级公益林为改造对象,建成以生态防护、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木材储备、森林景观相结合的国家储备林扩展区。建立活立木蓄积交易制度,拓展木材产业后续产业链,着力打造贵州森林产品品牌。资本合作进一步加深,现代森林经营技术广泛应用,林分结构接近合理,木材储备能力显著提升,一般用材基本自给,优质木材比例不断增加。至2035 年,每亩平均蓄积达13.5 立方米,森林蓄积净增8024 万立方米,期内采伐(含间伐)林木蓄积总量16495万立方米。


第五章 总体布局

根据我省区域位置、立地条件、森林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自然条件、培育树种和培育方式相似的原则进行总体布局。并在国有林场、深度贫困县、极度贫困乡镇和林业基础好、政策环境佳、共识高度凝聚地区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第一节 规划范围

选择全省88 个县(市、区)及贵安新区中自然条件优越、资源增长潜力大、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规划范围包括:①全省 105 个国有林场及其他国有林;②全省适宜区域集体林地和石漠化坡耕地。

第二节 建设规模

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3000 万亩,其中国有林场建设400 万亩,其它国有林建设20 万亩,集体林地建设2580 万亩。按培育方式分:集约人工林栽培500 万亩,现有林改培1500 万亩,中幼林抚育1000 万亩。按培育周期分:10 年以内的553 万亩,11~30 年的1265 万亩,30年以上的1182 万亩。按建设进度分:2020 年建成1000 万亩(国有林场368.6 万亩,集体 580 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 100 万亩,现有林改培 500万亩,中幼林抚育400 万亩;2025 年建成1000 万亩(国有林场31.4万亩、其他国有 20 万亩、集体 948.6 万亩);2035 年建成 1000 万亩,均为集体。


第三节 建设布局及重点项目

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 年)》划分的七大区域20 个重点建设工程,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属于西南适宜地区,粤桂湘黔武陵山雪峰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渝川黔大娄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和滇黔桂高原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区域。结合《贵州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 年)》及《贵州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森林资源状况、地理区位、气候条件、发展目标和经营状况,按地理位置相近原则,本规划将全省划分为8 个国家储备林培育区,各培育区根据生态区位、森林类型和林分现状,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制定经营策略,明确建设目标、配置培育树种、确定培育周期和重点建设项目。一、贵州西部高中山高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滇黔桂云贵高原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区域,包括钟山区、水城县、盘州市、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6 个县(市、区)。是乌江、牛栏江、横江发源地,地处贵州主体功能区划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及乌江生态保护带西段。培育中长周期云南松、华山松针叶大径级用材,桦木乡土树种大径级用材及桢楠、滇青冈、栓皮栎等珍贵树种用材为主,生态修复并重的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建设规模:规划面积252.9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42.6 万亩、现有林改培102.9万亩、中幼林抚育107.4万亩。重点建设项目:水城县(含玉舍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纳雍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威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赫章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二、贵州西北部中中山高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滇黔桂云贵高原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六枝特区、普定县、大方县、织金县、七星关区5个县(区、特区)。是乌江、北盘江上游主要汇水区,地处贵州主体功能区划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及乌江生态保护带西段。主要培育柳杉等中周期大径级用材,白栎、麻栎、青冈栎、楠木、栲树、榉木、红豆杉等长周期珍贵用材为主,生态修复并重的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建设规模:规划面积180.8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72.5 万亩、现有林改培51.9万亩、中幼林抚育56.4万亩。重点建设项目:六枝特区花德河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七星关区拱拢坪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三、贵州北部低中山山地工业原料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区属于“渝川黔大娄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习水县、赤水市、仁怀市、金沙县 12 个县(市、区),地处大娄山—武陵山生态屏障及乌江生态保护带、赤水河綦江生态保护带。适宜地块发展毛竹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逐步培育马尾松、华山松、白栎、枫香等中长周期大径级用材,青冈、银杏、珙桐、榉木、桢楠、红椿、栲树等长周期珍贵用材为主,生态防护为辅的多功能用材林。规划建设规模:规划面积391.8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48.2 万亩、现有林改培172万亩、中幼林抚育171.6万亩。重点建设项目:习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正安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赤水市官渡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四、贵州东北部低中山山地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渝川黔大娄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碧江区、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万山区、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瓮安县18个县,地处大娄山—武陵山生态屏障及乌江生态保护带。培育马尾松、杉木、枫香、白栎、响叶杨等中长周期中大径级用材,青冈、楸树、梓木、南方红豆杉、楠木、闽楠、栲树等长周期珍贵用材林。规划建设规模:营造林面积583.9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116.3 万亩、现有林改培320万亩、中幼林抚育147.6万亩。重点建设项目:贵州铜仁市武陵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沿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湄潭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五、贵州中部中山丘陵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粤桂湘黔武陵山雪峰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及“滇黔桂云贵高原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贵安新区、贵阳市10区(县、市)、西秀区、平坝区、镇宁县、关岭县、黔西县、凯里市、麻江县、都匀市、福泉市、贵定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23个县(区、市)、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及贵州省国有图云关林场,地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中段及乌江生态保护带中段。培育马尾松、杉木、华山松、枫香、白栎、桦木等中周期大径级用材,银杏、红豆杉、青冈、楠木、闽楠、榉木等长周期珍贵用材为主,生态防护和森林景观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建设规模:营造林面积529.7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118.2 万亩、现有林改培295.2万亩、中幼林抚育116.3亩。重点建设项目:龙里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森林康养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扎佐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生态智能综合体项目和黔西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六、贵州西南部中中山山地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滇黔桂云贵高原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安龙县6个县(市),本区是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流失区、石漠化地区,地处我省主体功能区划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及南北盘江红水河生态保护带西段。发展桉树、杉木工业原料林,培育杉木、云南松、白栎中长周期大径级用材,麻栎、楠木、闽楠、榉树、红椿、青冈等珍贵用材为主,生态修复并重的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建设规模:营造林面积128.0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42.8 万亩、现有林改培38.1万亩、中幼林抚育47.1万亩。重点建设项目:晴隆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安龙县(含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兴义市(含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七、贵州南部低山山地工业原料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区属于“粤桂湘黔武陵山雪峰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紫云县、望谟县、册亨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7个县,地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南北盘江红水河生态保护带。发展桉树、马尾松、杉木工业原料林,同时培育杉木、枫香等大径级用材,白栎、楠木、闽楠、榉木、红椎、降香黄檀、柚木等珍贵用材为主,生态防护森林旅游为辅的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建设规模:营造林面积268.8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51 万亩、现有林改培102.7万亩、中幼林抚育115.1万亩。重点建设项目:贵州黔南州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项目、册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望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荔波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独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紫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八、贵州东南部低山山地速生丰产林和大径级材用材林区属于“粤桂湘黔武陵山雪峰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包括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三都县,共11个县,地处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及沅江生态保护带、都柳江生态保护带。大力发展杉木、马尾松速生丰产林,逐渐培育杉木、马尾松、枫香、白栎中长周期大径级用材,青冈、南方红豆杉、楠木、闽楠、栲树、甜槠、南酸枣等珍贵长周期用材林。规划建设规模:营造林面积664.1万亩。其中:人工集约栽培8.4万亩、现有林改培417.2万亩、中幼林抚育238.5万亩。重点建设项目:黔东南州国家储备林项目、锦屏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三都县(含三都县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剑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榕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从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


第六章 建设内容

按照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要求,结合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开展我省国家储备林营造林活动,规划面积3000 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500 万亩、现有林改培1500 万亩、中幼林抚育1000 万亩,详见表6-1。适时划定国家储备林。同时,利用储备林生长过程,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及林下经济等活动。

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内容表

表 6-1单位:万亩

建设方式

合计

集约人工林栽培

现有林改培

中幼林抚育

合计

3000.0

500.0

1500.0

1000.0

贵阳市(含国有林场)

125.0

25.9

70.9

28.2

六盘水市(含国有林场)

118.0

26.1

54.5

37.4

遵义市(含国有林场)

456.0

51.0

201.2

203.8

安顺市(含国有林场)

103.0

28.6

41.3

33.1

铜仁市(含国有林场)

345.0

88.6

184.3

72.1

黔西南州(含国有林场)

259.0

62.8

73.9

122.3

毕节市(含国有林场)

385.0

124.9

119.8

140.3

黔东南州(含国有林场)

772.0

14.2

520.3

237.5

黔南州(含国有林场)

416.0

77.9

218.5

119.6

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

19.0


13.9

5.1


第一节集约人工林栽培


一、林地选择

选择立地指数≥14 或坡度35 度以下、土层厚度40 厘米以上的疏林地、迹地、一般灌木林地、造林失败地和石漠化坡耕地等土地,进行集约人工林栽培。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择乡土珍贵树种营造混交林,规划面积500 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23 万亩(国有林场面积 20 万亩),集体林面积 477 万亩。













二、造林模式

10 年以下工业原料林100 万亩,主要栽培桉树,初植密度167株/亩,单块造林面积不应小于15 亩,连片造林面积不应超过450 亩。造林后连续抚育2 年,每年2 次;11~30 年中周期用材林190 万亩,主要栽培杉木、马尾松,配置麻栎、白栎、檫木、鹅掌楸、枫香、木荷、楠木、榉树、桢楠、红锥等阔叶树种作为混交树种,混交比例为主栽树种不超过70%,小班面积超过225 亩的,混交树种不少于3 个树种。初植密度110 株/亩,造林后连续抚育4 年,共7 次(前3 年每年2 次,第4 年1 次);30 年以上长周期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210 万亩,栽培银杏、红豆杉、鹅掌楸、香樟、桢楠、闽楠、降香黄檀、柚木、榉树、山毛榉、红锥、红椿、麻栎、椴树、栓皮栎、黄连木、青冈、枫香、朴树、厚朴等乡土和珍贵树种。实行带状或块状混交;小班面积超过225 亩的,混交树种不少于3 个树种。初植密度111 株/亩,造林后连续抚育4 年。三、技术措施实行种苗“两证”制度和“三定”办法。按照《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培育壮苗,选用《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0-1999)规定的Ⅰ级苗造林。桉树选用百日苗,杉木、马尾松选用1 年生Ⅰ级苗,乡土珍贵树种选用2 年生以上的大苗。科学施肥维护地力。根据造林地或林分土壤肥力状况、林龄、测土配方、营养诊断以及已有的施肥试验结果等,制定施肥方案,确定肥料配方、施肥年龄、施肥时间与单位面积施肥量,达到维护林地长久生产力的目的。合理采取灌溉措施。根据树种特性、气候状况和土壤湿度,确定灌溉时间和灌溉量。造林后要及时浇足、浇透定根水。在干旱季节开展地膜覆盖保墒、节水灌溉、施用保水剂等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


第二节现有林改培



一、林分选择

在国家一级公益林以外、立地指数≥14 或坡度35 度以下、土层厚度40 厘米以上的乔木林中,选择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结构简单且生长已呈现下降趋势、目的树种不明确、林分结构简单、错过抚育经营时机的郁闭度≥0.3 的近熟林、成熟林及郁闭度0.3~0.7(含0.7)的中龄林,进行现有林改培。规划面积1500 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267 万亩(国有林场面积260 万亩),集体林面积1233 亩。

二、改培模式及措施

借鉴中德财政合作项目森林经营措施,按照《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LY/T   2787)、《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采取更换树种、间伐、补植、冠下造林、割灌、施肥、修枝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生长量和生态功能,逐步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10 年以下工业原料林285 万亩,选择重点商品林、郁闭度≥0.7 的成熟林及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杉木郁闭度为0.3~0.7(含0.3)的中龄林,进行间伐、施肥及补植2 年生以上优质乡土树苗和珍贵树苗,初次补植密度75 株/亩,持续获取工业原料的同时逐步培育针阔混交异龄用材林;11~30 年中周期用材林753 万亩,选择郁闭度0.3~0.7(含0.3)的成熟林、郁闭度≥0.3 的近熟林及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杉木郁闭度为0.3~0.7(含0.3)的中龄林,通过栽针保阔、针叶林冠下栽植珍贵阔叶树,适时择伐补植2 年生以上优质乡土树苗和珍贵树苗,初次补植密度75 株/亩,定期获取中小径木材的同时逐步培育马尾松、杉木针阔混交异龄兼用林;30年以上长周期珍贵树大径级用材林462 万亩,选择除马尾松、杉木以外其他优势树种,郁闭度0.3~0.7(含0.3)的中龄林,确定目标树进行施肥,补植2 年生以上优质乡土树苗和珍贵树苗,初次补植密度30株/亩,适时择伐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培育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大径级兼用林。

第三节 中幼林抚育


一、林分选择

在立地指数≥14 或坡度35 度以下、土层厚度40 厘米以上的现有林中,选择有培育前途、增产潜力较大、郁闭度≥0.7 的中幼林,采取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抚育活动,砍劣留优,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提高木材蓄积量,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林分质量,培育目标树种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规划面积1000 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 130 万亩(国有林场面积 120 万亩),集体林面积870 万亩。各市(州)分期建设任务,详见表6-4。

各市(州)中幼林抚育分期建设任务表

表 6-4单位:万亩


培育周期


合计

近期

中期

远期

其中:国有

林场

小计

10 年

以内

11~30 年

30 年

以上

小计

10 年

以内

11~30 年

30 年

以上

小计

10 年

以内

11~30 年

30 年

以上

合计

1000.0

400.0

68.0

127.0

205.0

300.0

50.0

95.0

155.0

300.0

50.0

100.0

150.0

120.0

贵阳市

28.2

11.3

1.9

3.5

5.9

8.3

1.4

2.6

4.3

8.6

1.4

2.9

4.3

2.9

六盘水市

37.4

15.2

2.6

4.9

7.7

11.4

1.8

3.6

6.0

10.8

1.8

3.3

5.7

3.7

遵义市

203.8

81.4

13.9

25.9

41.6

61.2

10.4

19.4

31.4

61.2

10.4

20.3

30.5

25.9

安顺市

33.1

13.3

2.3

4.2

6.8

10.0

1.6

3.3

5.1

9.8

1.6

3.3

4.9

1.1

铜仁市

72.1

28.8

4.9

9.1

14.8

21.7

3.6

6.9

11.2

21.6

3.6

7.2

10.8

9.1

黔西南州

122.3

48.8

8.3

15.5

25.0

36.8

6.2

11.7

18.9

36.7

6.2

12.2

18.3

16.3

毕节市

140.3

56.0

9.5

17.9

28.6

42.1

7.0

13.3

21.8

42.2

7.0

14.1

21.1

11.7

黔东南州

237.5

95.1

16.2

30.1

48.8

71.0

11.8

22.3

36.9

71.4

11.8

24.0

35.6

26.9

黔南州

119.6

47.7

8.0

15.2

24.5

35.8

6.0

11.3

18.5

36.1

6.0

12.1

18.0

17.3

贵安新区

0.6

0.2


0.1

0.1

0.2


0.1

0.1

0.2


0.1

0.1


省林业厅直

属国有林场

5.1

2.2

0.4

0.6

1.2

1.5

0.2

0.5

0.8

1.4

0.2

0.5

0.7

5.1

二、抚育模式及措

施根据立地条件、培育目标和整地方式采用相应的抚育方法,并参照《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贵州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主要措施包括除草割灌、修枝、间伐等。按培育周期分,10 年以下工业原料林168 万亩,选择郁闭度≥0.7优势树种以桉树为主的中幼龄林,适时开展割灌除草、施肥以及修枝等抚育措施,缩短培养周期,提高单位蓄积;11~30 年中周期用材林322 万亩,选择郁闭度≥0.7 优势树种为马尾松、杉木等速生树种的中幼龄林,实施间伐抚育,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获取中小径级木材,同时确定大径级目标树,进行施肥,保护林下天然更新幼苗,逐渐培育马尾松、杉木针阔混交大径级用材林;30 年以上长周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510 万亩,选择郁闭度≥0.7 优势树种为乡土阔叶树种和马尾松、杉木的中幼龄林,适时实施生长伐,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确定大径级目标树,进行施肥,保护林下天然更新幼苗,并适当补植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补植密度35 株/亩,逐渐培育马尾松、杉木和珍贵树种混交用材林。


第四节 国家储备林划定


一、划定范围

国家储备林应在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现有林资源丰富的区域划定。我省国家储备林的划定以技术力量雄厚、具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培育经验的105 个国有林场为主。符合承储主体条件的集体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可以申请划定国家储备林。

二、划定条件和标准

以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为基础,科学划定我省国家储备林,确定承储主体森林资源状况。划定树种选择纳入《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或具有培育大径级材潜力的树种。我省国家储备林划定林分以人工林为主,林分结构稳定、郁闭度≥0.6。优先划定混交林,其中目的树种(组)比例不低于60%。选择立地指数≥14 或地位级中等以上,坡度35 度以下,土层厚度40 厘米以上的林地。林龄选择中龄林、近熟林及成熟林。单个承储主体划定国家储备林总面积不低于3000 亩。以小班为基础,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 亩。划定的贵州国家储备林,通过实施经营措施,林分年均蓄积生长量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划定职责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储备林划定任务,制定划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划定工作,审查汇总划定成果。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省级储备方案,组织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划定,并上报划定成果。承储主体配合开展我省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参与制定调查方案。


第五节 基础设施建设


一、苗林一体基地

围绕国家储备林建设,在长周期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中,选择40万亩立地条件好的地块建成苗林一体基地,并在每个国家储备林建设培育区分别设置1 处苗木生产配套设施。加强苗木供求信息发布及调度,引导种苗生产供应,确保国家储备林建设种苗需求。

二、林区道路

林区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加以改扩建,按照林四级标准(路面宽 3.0m,路基宽 4.5m),每亩配套 1 米林区道路,规划新建林区道路3 万公里;作业步道按每亩2 米计算,规划新建作业步道6 万公里。

三、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在现有防火设施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火情隔离网、瞭望网、通讯网、预测预报网和灭火器具机械化、灭火队伍专业化的“四网二化”建设。每亩配置0.2 米生物防火隔离带,规划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6000 公里,每个县配置1~2 台防火用车,每个乡镇配套1~2 套灭火器具,共购置防火车100 台,灭火器具2000 套。

四、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是林业的自然灾害之一。现有储备林建设对象多为人工纯林,林业有害生物成为国家储备林建设中较大的安全隐患,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有效封锁和科学除治,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保障国家储备林健康发展,保护生态安全。每个乡镇配置1~2 套防治设备,规划购置有害生物防治设备2000 套。

五、资源调查监测信息化系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我国林业正式进入“智慧林业”的发展阶段。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示范工程,应积极顺应发展趋势,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手段,建设贵州国家储备林资源调查监测信息化系统1 套。按照规划面积0.01 ‰设置资源调查监测标准样地(每个样地面积1 亩、共300 个样地),每个样地新装信息采集设备一套,每个县配置一台无人机,规划新装信息采集设备300 处,新购无人机90 台。


第六节 多功能设施建设


一、生态文化服务

全面拓宽和加深对林业资源生态价值、美学价值、经济价值、游憩康养价值的认识,围绕山地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依托国家储备林资源,积极建设森林康养基地、旅游目的地、森林步道、森林人家等,挖掘森林生态功能服务价值。

二、林下经济

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国家储备林资源,完善林下经济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林苗、林草、林药、林茶、林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畜、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支持发展以野猪、梅花鹿、稚类、蛇类为重点的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产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领办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第七节 建设进度

安排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面积3000万亩,近、中、远期各完成1000万亩。考虑新造林和改培后需进行3~4 年(含造林当年)未成林的抚育。中幼林抚育1 年完成。短周期部分从第7 年或10 年进入采伐,中长周期部分从第10 年进入经营采伐阶段。故建设期按6 年安排,第7 年(2024 年)开始采伐后为建设经营期。营造林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见表6-5。

营造林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表

表 6-5单位:年、万亩


进度


合计

集约人工林栽培

现有林改培

中幼林抚育

小计

10 年

以下

11~

30 年

30 年

以上

小计

10 年

以下

11~

30 年

30 年

以上

小计

10 年

以下

11~

30 年

30 年

以上

合计

3000

500

100

190

210

1500

285

753

462

1000

168

322

510



建设期

2018

266

20

10

10


166

32

83

51

80

14

26

41

2019

367

40

10

15

15

167

32

84

51

160

27

50

82

2020

367

40

10

15

15

167

32

84

51

160

27

51

82

2021

200

40

7

15

18

100

19

50

31

60

10

19

31

2022

200

40

7

15

18

100

19

50

31

60

10

19

31

2023

200

40

7

15

18

100

19

50

31

60

10

19

31





建设经营期

2024

200

40

7

15

18

100

19

50

31

60

10

19

31

2025

200

40

7

15

18

100

19

50

31

60

10

19

31

2026

142

40

7

15

18

72

14

36

22

30

5

10

15

2027

142

40

7

15

18

72

14

36

22

30

5

10

15

2028

142

40

7

15

18

72

14

36

22

30

5

10

15

2029

141

40

7

15

18

71

13

36

22

30

5

10

15

2030

141

40

7

15

18

71

13

36

22

30

5

10

15

2031

101





71

13

36

22

30

5

10

15

2032

101





71

13

36

22

30

5

10

15

2033

30









30

5

10

15

2034

30









30

5

10

15

2035

30









30

5

10

15


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建设按营造林建设进度比例同步建设使用。基础设施及支撑体系建设进度安排见表6-6。


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安排表

表 6-6单位:年、公里、台、套、个


建设进度

苗林一体基地

道路

森林防火

有害生物防治

监测系统

林区

道路

作业

步道

隔离

防火

用车

防火

设备

无人

信息采

集设备

数据库

系统

合计

8

30000

60000

6000

100

2000

2000

90

300

1



建设期

2018

8










2019


3000

6000

600

10

200

200

9

50

1

2020


3000

6000

600

10

200

200

9

50


2021


2400

4800

480

8

160

160

8

20


2022


2400

4800

480

8

160

160

7

20


2023


2400

4800

480

8

160

160

7

20






建设经营期

2024


2400

4800

480

8

160

160

7

20


2025


2400

4800

480

8

160

160

7

20


2026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27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28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29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30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31


1200

2400

240

4

80

80

4

10


2032


1200

2400

240

4

80

80

3

10


2033


1200

2400

240

4

80

80

3

10


2034


1200

2400

240

4

80

80

3

10


2035


1200

2400

240

4

80

80

3

10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一、基地建设环境影响分析

国家储备林建设以营造林为基础,实现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和增强森林效益的目的。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将增加森林面积500 万亩,为全省森林覆盖率的增长做出一定贡献。同时,还将促进森林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绿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生态功能的发挥。然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的过程中,因为林地清理、整地、施肥、使用农药等营造林措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对蛇类、鸟类和蛙类等常见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一定干扰,但是集约人工林栽培主要选择在宜林地、迹地以及部分耕地等地块实施,这些地块现状植被类型主要以灌木、灌丛、草本和农作物为主,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简单,野生动物资源很少,基地建设林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造林郁闭后,新的森林群落的形成,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水土、遏制石漠化土地蔓延。

二、土建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基地建设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如苗木基地、道路、给排水等土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期间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1) 水环境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营运期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的生产和排放等。(2) 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爆破、运输、水泥沙石的堆放及搅拌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等。(3)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配套基础设施对土地的占用和分割,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使项目区及周边的植被盖度下降,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对动植物的生长、分布、栖息和活动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等。(4) 声环境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各种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各种运输车辆以及爆破、钻孔等产生的噪音,以及基地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消费者或游客乘车前往基地时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工程土石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若不妥善处置,不仅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等,还会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措施

为避免因国家储备林建设而引起新的水土流失,造林地块的清理严禁炼山。在林地清理中所有造林活动必须沿等高线进行,整地采用穴状,“品”字形配置;整地时适当保留穴与穴之间的植被,并严格保护造林片块与片块之间的其它有林地,保留原散生木;抚育时将砍除的杂草、灌木覆盖栽植穴及其周围,避免降雨对土壤的直接冲刷。整地避免在降水量大的季节进行。

二、林地环境卫生保护措施

为保护林地环境卫生,须控制林地农药、农膜的使用,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不用或少用农药,如发生病虫害又需要使用农药时,须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已淘汰的化学农药;及时清理感病虫害的植株,采伐后及时清理迹地并及时更新。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造林、抚育、改培时,须注意保护造林地周围的原生林和次生阔叶林、灌木林,严禁砍伐天然林,使国家储备林与周围环境有机地融合,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森林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森林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国家储备林以培育长周期的大径材为主,使林地及其森林生态环境能够获得长时间的休养,为野生生物营造良好的生活栖息环境。在营造林树种选择上,应尽量根据造林地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丰富生物多样性为目的。同时,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提高执法力度,避免在营造林过程中发生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四、林地地力保护措施

为满足树木生长的需要,必须保护枯枝落叶和地被植物,不允许在林地内收集枯枝落叶和铲烧草皮灰。抚育过程中产生的树叶、树皮、树根等剩余物应尽量保留在林地上;结合土壤性质,平衡施肥,调整氮、磷、钾的合理比例,提高肥料使用效率,减少林地养分的输出,以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五、土建工程建设环保措施

(1) 污水处理认真贯彻“清污分流”的处理原则,将施工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达到环保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2) 扬尘、粉尘及废气等处理采用湿法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粉尘,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以达到环保标准;废气主要是施工和运营期的运输车辆排放所致,总体量小,但也必须符合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3) 噪音在施工和运营期间选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并采取有效方法降低噪音。施工地点如距离学校、居民点等对噪音敏感区域较近时,须使用隔音墙防止噪音污染。(4) 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营运期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工作人员、游客等产生的垃圾,再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5) 表土剥离对表土剥离有要求的基地建设项目,必须按设计的技术措施,有计划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剥离后的表土应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早地及景观用土等。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森林具有改善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属于主导性地位。国家储备林建设对环境的正面影响是全局的、持续的、长期的,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建设期,是局部的、暂时的,在加强施工单位环保意识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各市州相关环保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将国家储备林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将至最低。


第八章 投资估算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参数并结合我省实际,估算营造林定额和单位面积投资。估算内容包括营造林(集约人工林栽培、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等),基础设施(种苗基地、道路、森林防火、监测系统等)和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标费、预备费、勘察设计费等)。全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总投资1223.8亿元(不含土地租赁费)。

第一节 估算依据

(1)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出版);

(2)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0期;

(3) 《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4)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5)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6)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7)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8)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9)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11)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12) 营造林投资单价参照当前市场价格估算。



第二节 投资估算


一、投资单价

(一)营造林

1. 技术经济指标(1) 工价:200元/工日。(2) 苗木价(含二次转运费):松、杉、柏等1~2年生(容器苗)价2.5元/株,桉树(百日苗)价1元/株,珍贵树种2~3年生以上苗价20元/株。(3) 肥料价:按照追肥用的复合肥市场价(含二次转运费)4000元/吨。(4) 运材台班费:400元/日。(5) 机械台班费:400元/日。(6) 土地(含集体林地)租赁费:全省平均200元/亩·年。(7) 新造林(前三年)管护费:60元/亩·年。(8) 农药、生根粉、保水剂:平均15元/亩。

2. 单位面积劳务用工量按照不同的培育方式、培育周期,确定国家储备林建设每亩劳务用工量在4~8工日。详见表8-1。

单位劳务用工量测算表

表 8-1单位:工日/亩

树种

培育周期

用工量

合计

林地清理

整地

栽植

抚育


集约人工林栽培

10 年以下

6.5

1

1.5

2

2

11~30 年

7

1

2

2

2

30 年以上

8

1

2

3

2


现有林改陪

10 年以下

7.5

1.5

1

1

4

11~30 年

7.5

1.5

1

1

4

30 年以上

7

1.5

1

0.5

4


中幼龄抚育

10 年以下

4




4

11~30 年

4




4

30 年以上

5.5

0.5

0.5

0.5

4

3. 单位面积运输台班用工

量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单位面积运输台班分别为2工日/亩、1 工日/亩。

4. 单位面积材料需求量

按照不同的培育方式、培育周期,确定国家储备林建设每亩需用苗木数量(含5%损耗)32~175株/亩、肥料数量102~484公斤/亩。详见表8-2。

单位面积材料需求量测算表

表 8-2单位:株/亩、公斤/亩

培育方式

培育周期

造林密度

需苗量

肥料

基肥

追肥


集约人工林栽培

10 年以下

167

175

484

167

317

11~30 年

111

117

322

111

211

30 年以上

111

117

322

111

211


现有林改陪

10 年以下

75

79

218

75

143

11~30 年

75

79

218

75

143

30 年以上

30

32

87

30

57


中幼龄抚育

10 年以下






11~30 年






30 年以上

35

37

102

35

67

5. 单位面积营造林投资单

价按照上述单位面积劳务用工量、运输台班用工量、材料需求量及各项经济指标,计算出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每亩投资单价1215~5369 元/亩,详见表8-3。

单位面积营造林投资单价表

表 8-3单位:株/亩、元/亩


培育方式


培育周期

造林密度

营造林单价

合计

劳务费

新造林管护费

台班费

苗木费

肥料费

药剂费


集约人工林栽培

10 年以下

167

3608

1300

180


176

1937

15

11~30 年

111

3786

1400

180


903

1288

15

30 年以上

111

5369

1600

180


2286

1288

15


现有林改陪

10 年以下

75

3802

1500


800

617

870

15

11~30 年

75

3795

1500


800

610

870

15

30 年以上

30

3193

1400


800

630

348

15


中幼龄抚育

10 年以下


1215

800


400



15

11~30 年


1215

800


400



15

30 年以上

35

2656

1100


400

735

406

15


(二)基础设施

(1) 种苗基地250万元/处;(2) 林区道路:林区道路50万元/公里,作业步道5万元/公里;(3) 森林防火体系:生物隔离带1万元/公里,防火用车20万元/ 台,灭火器具1万元/套;(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万元/套;(5) 资源调查监测信息化:无人机30万元/台,固定样地设置费300元/个,信息采集设备200万元/套,数据库系统500万元/个;(6) 科技支撑:按营造林投资的1.5%计算。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 可行性研究费: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规定计算;(2) 勘察设计费:按《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规定计算;(3) 环境影响评价费:按《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4) 招标代理费:按《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5) 审计费:按工程建设直接投资的0.1%计算;(6) 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计算;(7)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预备费按营造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投资及管理费之和的3%计取。

二、总用工量测算

劳务用工总量19445万工日,其中:林地清理3006万工日、整地2705万工日、栽植2734万工日、抚育11000万工日;运输台班用工总量4000万工日。不含基础设施用工量测算。

三、材料需求总量测算

苗木需求总量179956万株、肥料需求总量495万吨。不含基础设施材料需求量测算。

四、投资估算

根据上述投资单价计算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不含土地租赁费)总投资1223.8亿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投资1160.52亿元,占总投资的94.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3亿元,占2.3%;预备费34.85亿元,占2.9%。工程建设直接投资中,营造林投资957.40亿元(集约人工林栽培220.77亿元,现有林改培541.63亿元,中幼龄抚育195亿元),占总投资的78.2%,其中:劳务费388.9亿元、运输费160亿元、管护费9亿元、苗木费197亿元、肥料费198亿元、药品费4.5亿元;基础设施投资203.12 亿元,占16.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可行性研究费0.02亿元,勘察设计费14.85 亿元,环境影响评价费0.01亿元,招标代理费0.05亿元,审计费1.16 亿元,监理费10.85亿元,检查验收费0.26亿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23 亿元。分期投资为:近期(2018~2020 年)总投资407.71 亿元,中期(2021~2025 年)总投资408.38 亿元,远期(2026~2035 年)总投资407.71 亿元。详见附表5。


第三节 资金来源

国家储备林建设所需资金量大,传统的以财政为主的投入方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需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以制度创新吸引社会各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中央、省级和市(州)、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商业性金融贷款,外资银行贷款,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贷款;社会资本,各类从事林业建设的经营主体投入;科学合理开发碳交易平台、产业投资基金、绿色金融债券等金融工具,多种方式融资。



第四节 投融资模式

坚决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精神, 在依法合规、不增加地方债务、不搞假PPP、不变相购买服务的基本前提下,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

一、提升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是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到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效果。一是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将分散的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资金供给机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资金需求较大,需要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支持,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积极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 政策,争取省级和区县地方政府给予相应配套贴息,降低资金压力。三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事权与财权的匹配,确保国家储备林建设有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和供给。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

在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对其他非经营性项目,可以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制定公共产品收益分配、税费缴纳、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管理办法,以节约财政资金,和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更大的社会资本投向国家储备林建设;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杠杆引导方式,重点支持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市场化项目建设,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利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

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长周期、低成本资金特征与林业生产特点深度契合的政策优势,突出利用开发性金融在政策、资金、规划和项目设计上的优势,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机制建设、市场运作”理念,强化银政合作,形成政府政策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带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格局,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的批发性贷款优势,政策性金融普惠、低息的灵活贷款优势,深入推进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实现储备林建设资金可循环、可放大。用好用活贷款期限最长30 年(宽限期最长8 年),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政策,通过风险准备金、林权抵押、第三方连带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做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发挥放大金融资金作用。

四、推广融资新模式

1.“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模式

“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模式,是指用款人将林木所有权作为贷款抵押物,委托第三方(承贷主体)办理林权抵押相关事宜,统一取得贷款、管理贷款资金并负责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政府增信包括成立管理机构和承贷主体公司、技术服务和造林检查验收、投保森林保险、筹集风险准备金、采伐许可证和林权处置的管理、林权流转及登记、各级造林补助资金和贴息资金等。融资信用结构为“林权抵押+政府增信”,还款来源为项目自身现金流。适用于全省水光热条件较好地区。

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林木所有权或者项目公司(SPV)资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方取得贷款、管理贷款资金并负责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项目公司的建设资金缺口部分可以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通过政府付费或者可行性缺口补助,给予资金支持。纯公益类的通过政府付费,准公益类的项目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政府支出责任逐年安排财政预算。融资信用结构为“林权抵押或项目公司资产抵押”,还款来源为“政府付费”或“项目自身现金流+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投资人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建设成本和获得投资回报。适用于全省大部分地区。

3. “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林农”模式

“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林农”模式,是指龙头企业以信用担保作为抵押物,向贷款方贷款融资,负责管理贷款资金并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龙头企业负责提供资金、技术、农资、信息等服务和指导;林业合作社为项目建设的组织单位,人员包括林农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农或贫困户通过“三变”将林地(土地)资源折算为资产入股分红或服务于项目建设获得劳务收入。融资信用结构为龙头企业信用担保,还款来源为项目自身现金流。适用于全省大部分地区。

4. 企业自主经营模式

企业自主经营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自身资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方取得贷款、管理贷款资金并负责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项目营造林工程,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组织实施。明确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为贷款监管责任单位,需制定并监督执行林业规程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企业收益通过项目自身收益实现。融资信用结构为企业资产抵押担保,还款来源为项目自身现金流等。适用于全省大部分地区。

五、探索多元化市场融资

国家储备林贷款融资新模式,为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相对富裕的资金支持,统筹解决了大规模集中采购与劳务分散支付难题,同时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为所在地林农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带来就业岗位,有效的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入多样化融资工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储备林金融服务市场,积极创新国家储备林建设融资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吸引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逐渐形成多元化的市场融资结构,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效益评价

国家储备林以工业原料林、中长周期的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为建设内容,鼓励培育混交林,调整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实现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快速提升、社会效益进一步彰显的多种功能效应。

第一节 生态效益


一、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

至2035年,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新增森林面积500 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1.9 个百分点。实施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后,平均乔木林单位蓄积量达到13.5 立方米/亩,比现在平均蓄积量5.2立方米/亩,提高了2.6 培;森林蓄积量净增12698 万立方米,每亩乔木林蓄积年均增量提高2.71%。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木材产量等林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珍贵用材储备能力明显提升。逐步优化森林结构,促进天然更新,改变自然度等级,提高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做出示范。

二、提升森林生态服务价值

按照《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核算方法测算,到2020年,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增加20.0 亿元以上,年蓄水量增加2.65亿立方米,年保土量增加5750万吨,年滞尘量增加250万吨,森林年提供负离子量增加4.6×1023个,植被固碳量增加275万吨;到2025年,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增加138.7亿元以上,年蓄水量增加18.4亿立方米,年保土量增加40750万吨,年滞尘量增加1000万吨,年提供负离子量增加3.2×1024个,植被固碳量增加1038万吨;到2035年,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增加204.6亿元以上,年蓄水量增加27.1亿立方米,年保土量增加60000万吨,年滞尘量增加1250万吨,年提供负离子量增加4.7×1024个,植被固碳量增加2820万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更加突出,森林制氧、除尘、吸毒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的生态防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更加凸显,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不断提升。

三、增强森林物种保育功能

目前,我省乔木林资源中大部分为纯林,且马尾松、杉木针叶纯林占乔木林总面积的46.23% ,占总蓄积的58.71% 。按照Shannon-Wiener 多样性指数等级划分方法,全省现有乔木林平均多样性指数等级为IV 级,单位面积年物种损失机会成本30000 元/公顷·年。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可有效增加我省珍贵树种品质和种植面积。国家储备林建成后,不断培育成复层异龄混交林,可提升多样性指数等级为II 级,单位面积年物种损失机会成本40000 元/公顷·年。经测算,集约人工林栽培500 万亩,每年可增加物种保育价值133 亿元,现有林2500 万亩通过改造,每年可增加物种保育价值166 亿元。复层异龄混交林是较为稳定的森林群落,为各类生物提供了丰富的食物和良好的生存繁衍空间,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森林物种保育功能明显增强。

第二节经济效益


一、木材产出

至2035 年,通过科学森林经营技术及人工集约栽培,活立木蓄积净增总量12698 万立方米,折合木材8508 万立方米,按不同木材销售均价计算,增加木材总价值1234 亿元。同时通过短周期林采伐及中长周期林木间伐经营,规划期内累计获取蓄积总量21667立方米,折合木材14517 万立方米,销售木材总产值1999 亿元。

二、贫困人口收入

国家储备林建设有利于项目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提高林农收入,改善群众生活。规划期内完成建设任务需大量聘请人工劳动力。选聘时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储备林建设劳动力,按每人每年投入150 个工日、每个工日按200 元计算,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增加劳动收入3 万元。

三、资源价值

我省国有林地资源有限,符合条件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面积仅有420 万亩。大部分建设任务,需要依靠集体林地(土地)资源完成。至2035 年,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面积共2580 万亩,林地(土地)资源按每年 200 元/亩进行折价计算,规划期内(18 年),可折算资本928.8 亿元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中,享受股本分红。



第三节社会效益


一、维护木材安全,提供生态优质产品

至2035 年,我省国家储备林新增有林地面积500 万亩,调整现有林的林分结构并改善林分质量2500 万亩,将增加活立木蓄积12698万立方米,累计间伐获取蓄积21667 万立方米,有效保障了省内木材供给,引导市场预期,减小进口依赖,对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发挥积极作用;国家储备林建设,运用科学合理的措施,先进的营造林技术,大大提高大径级用材和珍贵木材的储备能力,有效改善木材质量和供给结构,提供更多的生态优质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助推脱贫攻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至2020 年,我省在14 个深度贫困县、20 个极贫乡镇共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765.2 万亩,其中土地权属为集体的面积627.6 万亩。可折算资本227 亿元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参股分红;同时,在建设期间营造林每年平均约需1550 万个工日,按照每人每年投入150个工日计算,每年能为贫困地区提供10 万个生态就业岗位,每个岗位创收3 万元。增加贫困地区林农收入,持续改善民生,帮助山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为“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快乡村振兴,丰富森林多种功能

国家储备林建设集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一体,融林产品供给、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和生态系统支持多种功能于一身。每年平均新增木材1965 万立方米,折合木材1317 万立方米,实现木材年均销售产值183 亿元;加快恢复生态功能脆弱、水土流失地区的植被,修复公路、铁路、江河两岸等地区的森林,建成健康稳定的生态防护带;促进绿化美化、香化彩化,优化乡村森林景观,提升森林品位,建成绿色、优美、宜人的人居生态空间,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提高森林生态文化服务产值;不断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为各类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增强生态系统支持功能。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乡村新面貌,加快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四、传播生态文化,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通过国家储备林建设,传播木材安全重要性,培育全省爱林护林、为国家储备木材的良好风气。依托国家储备林优质森林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以承载乡村体验的形式,传播中华优秀森林文化,解读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深刻含义,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唤醒人们爱护森林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引导绿色文化和绿色消费行为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生态兴则文明兴”,培育系统的生态文化,促进公众生态参与,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系统的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支撑,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落实国家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大省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形成政府性投资、金融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的合力,为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要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任务的分解、资金筹措、工作调度等,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把国家储备林的资金投入、任务完成、工作质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和督查体系,要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质量差、进度慢、组织不力的,严格按相关办法进行问责。


第二节 加大资金支持

运用预算内资金,作为国家储备林贷款资本金,其中林业生态方面中央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总投资的 20%,撬动绿色金融资本,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良种和抚育等支出;对于符合贴息条件的国家储备林贷款,争取中央贴息补助;国家储备林项目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储备林;省级财政在营造林补助资金、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贴息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第三节 落实融资方案

为有效提升各级储备林融资主体质量,进一步推动政府类融资主体向市场化方向转型。一是积极为储备林投融资主体注入资金和有效可变现资产,赋予特许经营权和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以增加其资产及现金流覆盖程度。二是鼓励省市级储备林融资主体向下纵向兼并市县级储备林融资主体,推动融资主体做大做强,发挥规模效应。三是积极支持储备林融资主体将业务向特色产业、森林旅游、康养等相关领域拓展。带动投融资主体向集团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健康发展,增强投融资主体自我造血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四节 加强森林经营

因地制宜、造管并举、量质并重、分类施策,全面加强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在交通便利,地理区位居中的地方,开展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试点,创新典型林分经营技术模式,突出中短周期用材林经营、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经营。根据储备期限和目标胸径,提出不同经营目标导向的经营技术路线和具体措施,形成涵盖栽培、森林抚育、主伐和更新的全周期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建立以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经营、采伐等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经营监测评价。建立示范基地,在国家储备林现地经营实践中推广。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确保国家储备林建设要严格执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采取绿色环保措施,建立水土保持带和森林防火隔离带,禁止全垦造林和炼山造林,加强原生植被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第五节 创新产权模式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宜林地,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国家储备林,所造林木及相关收益根据合同约定合理分配。社会资本在生态重要地区投资建设国家储备林并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等经营活动。鼓励国有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第六节 健全制度体系

加强国家储备林制度研究,借鉴先进理念,学习示范省份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规划指导、项目管理、培育经营、储备运行、资金管理、监督监管、应急动用等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立项、执行评估和验收评价等监管指导机制。建立国家储备林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建设信息,对资源变化动态监测。资源监测与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紧密结合。采用最新的卫星遥感数据作为调查底图,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完善《贵州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出台《贵州省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实施细则》、《贵州省国家储备林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细则》等储备林制度体系。研究建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标体系。开展国家储备林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省、市县级分级负责质量管理。实行分级检查,分级验收。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国家储备林建设质量。开展国家储备林绩效评价和后评价,为全省森林经营质量提升、推进管理创新提供借鉴和参考。



第七节 巩固基础设施

加强林区道路、供水、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林四级”标准建设营林道路。改建、扩建种苗基础设施等。加强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配备必要的防火和防治装备及监控设备。合理搭配树种,注重生物防治。引进营林和采伐机械,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统筹设置不少于建设总面积0.01‰的固定监测样地。加强科技支撑和人员培训。完善科技推广政策,制订科技推广与培训计划,提高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水平。建立一批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县、示范点和示范林。组织开展应用技术试验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广可持续经营技术措施。



第八节 加快政策改革


充分利用中央赋予贵州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政策机遇,深入调研与分析国家储备林建设在涉林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公益林经营管理、林木采伐指标突破、活立木蓄积赎买、林权流转和抵押、“三变改革”具体落实等方面内容, 找准限制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制约因素,加快政策改革,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我省国家储备林的顺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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